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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新生水泥厂矿业权及相关资产组合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30 00:00:00    来源:原创文章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受京山市雁门口镇人民政府、湖北沙洋马良农贸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交中心”)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京山新生水泥厂矿业权及相关资产组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转让人:京山市雁门口镇人民政府

湖北沙洋马良农贸有限公司

(二)标的名称:京山新生水泥厂矿业权及相关资产组合

(三)转让编号:WK2021HB001

(四)地理位置:湖北省京山市

(五)转让标的包括:

1、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麒麟观水泥石灰石矿采矿权(矿区范围见附件1);

2、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部分相关资产,包括申报评估的27项房屋建筑物、55项构筑物、15项电子设备、2项长期待摊费用;

3、湖北京兰林园水泥有限公司部分相关资产组合,包括申报评估的9项房屋建筑物、12项构筑物、28项机器设备、1台车辆、113项电子设备及4项在建工程;

具体以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21]第050号、第051号)所列的资产项为准。

(六)资产评估情况

标的名称

京山新生水泥厂矿业权及相关资产组合

评估机构

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3月31日

评估价值

8513.68万元

评估报告文号

天地源资评报字[2021]第050号、第51号

核准备案机构

京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

备案

二、  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  挂牌起始价及交易保证金

(一)本次资产转让挂牌起始价为:捌仟伍佰捌拾陆万圆整(8586万人民币)。

(二)本次挂牌交易保证金为:肆仟万圆整(4000万人民币)。

(三)保证金缴款时间及账户:以公告截止日16:00前缴存至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开户名称: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武汉分行;

账号:2002608653000188;

行号:318521000019。

 

四、  《产权受让申请书》获取

本挂牌转让公告在网站(www.cwime.com)上公布,意向受让方可登录该网站浏览,仔细阅读公告正文,并及时与矿交中心联系索取《产权受让申请书》。

 

五、  挂牌起止时间

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6日。

 

六、  交易方式

挂牌期截止后,若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则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规定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组织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竞价时间另行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竞价结束后,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七、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须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矿交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组合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21]第050号及天地源资评报字[2021]第05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3、转让方提出:(1)受让方须同意矿交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次转让标的的变更过户手续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之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3)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手续中所涉及到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交易双方应向矿交中心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并对转让标的存在的遗留问题、瑕疵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在完成踏勘后须在雁门口镇人民政府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现场踏勘确认表》,并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转让资产组合的范围,也充分考虑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个别权属争议、相关产权变更、登记不全、资料不完整、费用缴纳不全面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八、  其他批露事项

1、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麒麟观水泥石灰石矿有效期限为2016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4日,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及销售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受让方取得矿业权后,开发使用须获得的各项许可及与之相关的权益取得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3、根据京山市人民政府与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签订的《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资产整体转让框架协议》,本次转让的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相关资产组合中所占用的国有土地60.35公顷的使用权(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由京山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无偿收回,再依法处置;

4、根据《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资产整体转让框架协议》,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现有职工住房222套,其中51套已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剩余171套住房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为保障职工切身利益,维护地方稳定,受让方必须以不低于508元/平米为收购底价,收购有意愿出售的职工个人房产,雁门口政府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雁门口政府指定账户一次性另行支付住房收购保证金500万元,职工住房收购处置完毕后,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5、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转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所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视同对以上现状予以知晓、认可和接受,应自愿承担以上风险。

 

九、  保证金事项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原缴款账户。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矿交中心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矿交中心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矿交中心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十、  其他相关事宜

(一)其他有关事宜详见《产权受让申请书》。

(二)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天地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21]第050号及天地源资评报字[2021]第051号)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十一、         经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斌

联系电话:027-87871786,18702705658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83号

武汉国际矿业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

湖北省京山新生水泥厂麒麟观水泥石灰石矿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序号

X坐标

Y坐标

1

3418258.82

38402194.78

5

3416368.80

38402070.79

2

3417986.82

38402894.79

6

3416310.80

38402216.79

3

3416864.81

38402440.79

7

3416018.80

38402100.79

4

3416925.81

38402288.79

8

3416270.80

384013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