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板石、文化石板、石制工艺品
一、交易标的物简况
标的名称 |
天然板石、文化石板、石制工艺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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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基 本 情 况 |
矿产品 |
名称 |
规格(mm) |
挂牌价(㎡/元) |
是否接受议价 |
青石板 |
300*600*15 |
3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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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板 |
300*600*15 |
3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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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石板 |
600*150*8-15 |
9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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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 情 况 |
鉴定机构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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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编码 |
201401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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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内 容 |
产地:湖北省通山县 产品特点:天然质朴、无辐射、自然感观、高档特色 供应能力:青石板、黑石板每月10万㎡,文化石板每月3万㎡ 交货期:20-30天(不含运输期) 运输:汽运 结算方式:先预付款,打款发货 单品种起订数量: 100平米 注:1、以上报价不含运费、税 2、另附质监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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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矿产品来源合法、真实凭证
样品图片
文化石板
黑石板
青石板
文化石板(黑色)
二、交易条件与买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7个自然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拍卖□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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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 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买方 |
1、 信息发布终结。□ 2、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不得超过6个月)■ 3、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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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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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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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 其他条件 |
(一)意向买方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的了解,交易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意向买方验收后,即视同对交易标的予以认可并接受; (二)意向买方须在被确定为买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方签署《交易合同》; (三)意向买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全部标的物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矿交中心指定账户,并同意矿交中心在标的物交割完成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矿交中心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无条件划转至交易方指定账户;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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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资格 条 件 |
意向买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受让。 |
联系人:张经理、关经理
联系方式:027-87872786